开立信用证的流程始于进口方向银行提交信用证申请,开证银行对进口方资信及信贷申请,包括进口方的信誉度,信用额度,贸易经验,信用记录及背景等进行审核衡量。审核通过后,开证银行将发出信用证,包括所有交易商及银行在内的所有方将在信用证范围内保证交易的完成。
1、申请开立信用证
申请开立信用证首先需要提供买卖双方之间的合同,产品的详细规格、数量和质量标准等,中途多次交易的付款方式和要求等。进口商在签订合同之后需要在自己的银行办理信用证开立申请,提交申请需提供合同正本及复印件,资信证明以及一定额度的保证金或担保函。申请人应清楚阅读信用证开立申请表,因为填写不规范或不准确会导致信用证受到拒绝甚至导致交易失败。
2、审核申请开立信用证
审核申请开立信用证需要开证银行对申请人的信誉度、信用额度、贸易经验、信用记录以及背景等进行详细审核。开证银行在审核过程中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信息,了解申请人的实际经济和信用状况,以判断申请人是否具备信用保障、承担该贸易的信用风险的能力,最终审核通过申请。
3、开证与执行
当开证银行审核通过申请后,银行将发出信用证,此信用证详细描述了买卖双方为交付并支付货物所需完成的所有条件,包括贸易价格、发货期限、付款方式等等。信用证的开立让买卖双方都获得了保证,并且银行作为担保人的作用,扮演了“收获”的角色,对交易双方在贸易中进行收发货以及支付款项进行保障。
信用证交收条件的具体执行取决于开证银行设定的条款和条件,例如付款期限和贸易方式等。收到信用证后,卖方可按照要求制定商品并发运。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各条件之后,卖方需提交其进口商在其开出的付款单据。如果进口商已向银行付款,开证银行将扣除担保金,并直接向卖方支付货款。如果付款没有到位,银行将不会支付货款,交易将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