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要求
1.1基本条件
广西高校的副教授职称评定,首先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持有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在国内外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若干篇,并具备某一方面的比较深厚的学术研究功底。此外,符合其他国家、广西和学校制定的人才引进和评聘条件。1.2评聘条件
广西高校的副教授评定,评聘条件要求具有教学和研究方面的综合素质:善于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注意调动学生积极性,注重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实现学生的能力培养。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授课能力;在科学研究领域,具备独立科研能力,有较好的学科阅读能力和理论素养,有一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备在学科领域的较高学术水平。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能够表现出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二、申报材料
2.1个人基本材料
申报者要提交个人基本材料,包括本人简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获荣誉奖项证书、近5年的学术、教学工作报告、业务活动报告、调研报告、科学研究成果介绍、获得荣誉及所参与课题目录等。2.2学术研究成果材料
申报者在教学、科研和学术方面的成果材料,例如主持和参与科研项目情况、学术论文的发表情况、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情况、研究报告和学术成果的总述和实物等。三、评审程序
3.1初评和公示
根据广西高校人事处发布的评聘文件要求,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者将被邀请参加评聘初评,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后,将统计评审结果,并公示评审结果。3.2复评和答辩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者,将被邀请参加评聘复评和答辩程序。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者的个人情况、学术水平、教学能力、服务能力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方面的综合考察和评估,并进行答辩过程。经过复审,达到评职标准的申报者将被批准为符合条件的副教授申请人员。总之,广西高校副教授申请人员的评审要求十分严格细致,要求申请者在学术和教学方面具备较高的素质和实力,既要有良好的基础,也要有创新和开拓精神,才能得到评审委员们的认同与支持。